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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湖南考点疫情防控最新指南

2024-11-28 20:54:07

为确保2023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湖南省的顺利进行,同时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南省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国考笔试疫情防控要求。以下是针对湖南国考疫情防控要求的详细介绍,旨在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国考湖南考点疫情防控最新指南 1

湖南国考疫情防控要求详解

一、考前准备

1. 健康码与行程卡申领

所有考生应于考前8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

2. 承诺书下载与填写

提前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3. 身体状况监测

考生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时,应及时诊疗和排查,确保参考时身体健康。

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4. 外省考生返回安排

目前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应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提前7天返回湖南备考。

入(返)湘人员抵湘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主动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抵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湘后不满5天的,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二、考试当天要求

1. 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2次采样间隔时间至少24小时,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首场考试前一天内。

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旅居史,以及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市州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有检测结果。

2. 入场检查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纸质准考证,扫场所码,查验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按要求的三天两检或三天三检结果),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

建议考生提前打印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以及核酸检测结果,以备查验。

3. 时间安排

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从指定校门进入考点。

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4. 健康状态要求

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 证件及资料不全

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2. 健康码异常

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 处于管控区域

处于当地政府采取临时封管控措施管理区域的,或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

4. 旅居史及接触史

考前8天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考前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考前有外溢风险高地区、有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城市后未按防控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的。

5. 健康状况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的。

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6. 其他情形

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四、考试期间要求

1. 个人防护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 异常情况处理

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

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五、考生责任与义务

1. 如实申报信息

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及各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规定,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 法律责任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充分了解本人所在地疫情风险情况,以及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能参考情形。提前入湘返湘及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务必提前咨询目的地或考点城市疫情防控政策,务必提前安排好参考行程,务必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通过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确保国考笔试在湖南省的顺利进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公平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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